礼来侵权“伟哥”商标,已被立案
礼来公司侵权我国“伟哥”商标
礼来公司希爱力Cialis他达拉非于2004年在中国上市,2007年开始进入零售渠道。凤凰公司指出,早在1998年已申请注册“伟哥”商标,并于同年6月2日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认可。
凤凰公司起诉礼来公司希爱力2007年进入零售市场后,曾进行过全国范围内大量使用“伟哥”商标在其宣传海报上,并使用如“长效伟哥”“伟哥36小时”“唯一长效伟哥”等广告语等虚假宣传,其目的在于让消费者相信自己的新品“希爱力”就是 “伟哥”,混淆商标的识别性,从而转移“伟哥”品牌价值,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
违法发布广告,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礼来公司希爱力是PDE5抑制剂,作为处方药,广告必须由政府部门批准,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且广告有严格的备案审批流程,严令禁止在药店终端针对处方药作广告。
在与伟哥商品使用机理、毒副作用、药品用法不同,甚至相反的情况下,礼来绑架“伟哥”名义对其自己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处方药,做断章取义、夸大药效的虚假宣传,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健康权。
礼来他达拉非严重违法,被要求处罚100亿元,已被立案
凤凰公司提到,2012年凤凰公司经受让获得“伟哥”商标,国有上市公司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和甲磺酸酚妥拉明被授权可以使用“伟哥”商标,未经伟哥标商持有人授权和许可,其他任何企业或个人擅自使用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伟哥’注册商标,都是非法的。
礼来公司他达拉非长达十多年在几十万家零售药店明知故意恶意屡屡上万次非法盗用伟哥商标,使得其涉嫌违法犯罪在药店终端销售额占其总销售额80%以上,达到数亿和数十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额。
礼来公司明知“伟哥”商标的权利归属,但为了搭“伟哥”商标的便车获取巨额利益,在未获得“伟哥”商标权人的授权的情况下,虽然被中国有关部门多次处罚或判决,但仍然以身犯险、无视我国相关法律,涉嫌长期在自己药品的广告中非法盗用伟哥注册商标。凤凰公司已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礼来相关违法行为,要求处罚100亿元,已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