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1.5亿存款失踪案迎终审,犯罪过程如电影一般
3月24日,泸州老窖(000568)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历时5年,甚嚣尘上的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离奇失踪一案迎来终审判决。
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存款案《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湖南省高院一审判决中,对于公司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农行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据披露,湖南省高院终审认定的涉案金额为1.49425亿元,泸州老窖仅已收回2023.99万元。
2014年10月,泸州老窖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签订存款协议等共四份协议,其后,公司根据协议先后分四次以网银方式汇入公司在农行迎新支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共计2亿元。农行迎新支行向公司出具了存款证明书、对账单。
2014年4月23日,第一笔5000万元存款到期,泸州老窖通过一般存款户转回了该笔存款及相应利息。
2014年9月25日,泸州老窖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次日,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农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经多方协调多次磋商无果,泸州老窖决定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当时,泸州老窖就此事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2月4日被四川省高院立案受理,但因为管辖权的原因,2015年3月,四川省高院将该案移交至湖南省高院。
4个月后,2015年7月14日,湖南省高院以该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审理需要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构为依据为由,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
直至2019年5月,泸州老窖才收到长沙存款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称:
对泸州老窖与迎新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涉及到的刑事案件经湖南省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涉案金额为1.49425亿元,对于泸州老窖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由迎新支行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泸州老窖自行承担。
随后,泸州老窖在上诉期内就此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至此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而这1.5亿元的存款究竟是怎么不见了的呢?事情还得追溯到8年前泸州老窖的一场营销活动。
2012年下半年,为应对白酒销量下滑,泸州老窑推出“资源交换,助力营销”方案,其将5000万元为单位以定期方式存入银行一年,合作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一年定期利率上浮10%付息给泸州老窑,泸州老窑与银行签订存款及开销户协议进行约定;合作银行通过该存款,获取存贷差收入,以团购价购买泸州老窑指定产品;银行也可以向客户推荐,主要由客户购买。每5000万元存款对应购酒在600万元以上,先购酒后存款,存款数额以此类推。合作银行必须确保存款安全。
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令泸州老窖没想到的是,祸根就此埋下。
2012年10月,宁波人袁某从朱某处得知泸州老窖有上述“资源交换”业务,认为可以利用一年的定期存款期套取该款使用,便与朱某合谋共同套取泸州老窖的存款。随后,袁某经人引荐,结识了时任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行长郑某。
2013年4月,袁某雇人冒充农行工作人员,以银行名义与泸州老窖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并获取了泸州老窖相关开户印鉴模板及开户资料。朱某等人冒充泸州老窖工作人员,持根据泸州老窖模板伪造的泸州老窖相关印鉴及开户资料来到银行,以泸州老窖名义在银行开户。
因所持泸州老窖账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开户及开通网上银行条件,朱某贿赂郑某,通过“特事特办”程序开通账户及网上银行,2013年4月22日,袁某伪造了面额为5000万元的单位存款证明书交给泸州老窖的财务人员。
为顺利套取泸州老窑存款,朱某等人又安排人冒充泸州老窖公司员工到农行长沙红星支行用伪造的泸州老窖公司开户凭证开立了泸州老窖账户。之后,袁某安排人员使用密码支付器、加盖了伪造的泸州老窖公司财务印章的取款凭证,将该5000万元从农行迎新支行泸州老窖账户转账至农行红星支行泸州老窑账户,然后再由该账户转移到袁某实际控制的4家公司账户,然后又迅速转化为多笔金额较小资金转出。另外,袁某还安排公司职员到各个银行提取巨额现金将该款项予以转移。
2013年6月、9月,袁某伙同朱某等人又以同样方式两次获取泸州老窖公司资金共计1.5亿元。
2014年4月,伪造协定存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几天后,袁某与朱某、黄某共同归还了第一笔5057.5万元。6月,第二笔5000万存款即将到期,袁某及朱某无法按时归还,便伪造的面额为5000万元的单位存款证明书交给泸州老窑财务人员。
2014年9月30日,1.5亿元存款均已到期,泸州老窑派财务人员携存单到长沙市开福区农行迎新支行提示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账户内资金已被转出,存单系伪造。
2014年10月15日,泸州老窑在证券交易所发布重大诉讼公告,披露该事实。袁某见事情败露且无法归还上述钱款,于是逃跑至泰国。2018年2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将潜逃泰国曼谷后向当地警方投案的袁某押解回国。
截至案发时止,扣除案发前归还的5057.5万元(含利息),仍有14942.5万元未归还。
最终,袁某因犯诈骗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诈骗犯罪所得人民币14942.5万元发还被害人泸州老窖。其中,责令被告人袁剑鸣退赔犯罪所得人民币11686.3万元。
此等情节,让小编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猫鼠游戏》,小李子主演一个被全球通缉中的世界级诈骗犯,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