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林一审被判无期!|中信银行道歉!一行长被撤……

刘正林一审被判无期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二〇八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一审宣判。

2020年4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二〇八大队原大队长刘正林犯贪污等罪一案,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公开宣判。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案件的审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牵头,指定3名检察官组成办案小组,审查案卷100余册,拟制审查报告千余页,多次与案件侦查部门沟通,共同强化案件证据链条,最终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依法对被告人刘正林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刘正林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北方新报)

深夜撤职!郑重道歉!池子一条微博,“扳”倒中信银行支行行长

5月6日,脱口秀演员池子(本名王越池)通过微博发布长文称,在处理与笑果文化的合约纠纷时收到来自对方的案件材料,里面包含本人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

池子通过律师函指出, 笑果文化涉嫌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查看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未获其本人授权,便将其个人账户流水提供给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目前已通过律师发函要求中信银行、笑果文化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已向公安局报案,且向银保监会等政府监管机关投诉,要求相关方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

今天凌晨0时56分, 中信银行官微就池子交易流水泄露致歉,称已处分相关员工,撤职支行行长。全文如下:

致歉信

关于王越池先生(艺名“池子”)通过微博反映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被调取一事,经我行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

我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是我行秉持的服务宗旨,也是银行的生命线。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我行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我行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我行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加大培训,强抓制度执行,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我行进行监督,感谢大家的关心与支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值得一提的是,池子称,自己电话询问中信银行,得到的答复是“配合大客户要求”。一时间,如何成为中信银行的大客户,成为网络上一个热门而讽刺的问题。

最为实际的是,中信银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这并不是银行个人信息第一次登上热搜。此前有消息称,大量中国银行业的客户数据在暗网被兜售,涉及多家金融机构。

对此,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公开回应称,经查,被贩卖的信息绝大部分是黑客伪造或拼凑的。银保监会始终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客户信息安全的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同时,银保监会高度重视银行保险机构网络安全工作,尤其把客户信息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印发了一系列监管政策文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客户隐私保护,对客户信息严格实行从采集到存储、销毁等全流程的制度化管理。

实际上,个人金融信息问题,已经成为监管层愈发重视的问题。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了《2020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10部计划制定的规章中包括了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

此前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称,金融机构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经金融消费者明示同意。金融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消费者金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责任编辑:刘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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